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1年寒假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的时间和要求
(一)学生:1月22日至2月24日放假,2月25日回校注册,2月28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教师:1月22日至24日做好学期结束前的有关工作,1月25日至2月24日放假,2月25日回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
(三)行政教辅人员:1月25日至2月24日放假,2月25日开始上班。不能停止工作或不能停产的单位,视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
(四)医务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放假事宜,请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值班。
(五)合同工寒假期间照常上班,春节期间放假7天,其中国家法定假日3天,调休4天,具体调休日期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寒假期间不要求合同工正常上班的单位,请安排好合同工的各项工作。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按学校、校区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妥善安排和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工作。
(二) 寒假期间,校区统一安排值班,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处理日常工作;各学院办公室、医务室、财务办、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收发室需单独安排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时间安排表,于1月20日前送校区党政办公室。
(三)各单位要提高警惕,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安保办联系。
(四)各单位放假前必须做好文件(特别是秘密文件)的清理、清退工作,对留用的文件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
(五)放假前夕,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各种事故,对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要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注意计生政策的贯彻执行。
(六)学工办、教学办、总务办、工会以及各学院要关心并安排好留校学生的膳食和文化生活,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七)放假前,各单位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及家属搞好本单位卫生区和宿舍区的清洁卫生。
三、假期办公时间
(一)干部: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二)合同工:
上下班时间由各单位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校区上下班交通车1月25日起停开,2月25日起复开。
五、校区收发室1月25日起暂停下送报纸和信件,2月25日起恢复。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