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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

发布时间:2011-01-1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有关学院、申请者:

  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此项目限项申报,请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2011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基金及新教师基金两种,申报条件如下:

  1.博导类基金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者优先;近三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会资格者优先;国家级重点项目及团队项目核心成员优先。

  (3)已承担博士点基金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4) 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5)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2.新教师类基金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近三年入校的新引进人才优先;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者优先;近三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会资格者优先;国家级重点项目及团队项目核心成员优先。

3) 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111日以后),35岁以下优先。 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811日以后)。

5) 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 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7) 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8)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请有意申报者认真填写好《2011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基本信息表》,我们根据优先资助条件和往年学院的资助率择优遴选项目申报。请于2011221前把简表发到指定邮箱,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电话:85223797 85220610

E-mailminhuitang@gmail.com

附件:2011申报简表.rar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