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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0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各位项目申请人:

请各申报人和学院教科办在201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提交和审核申报书时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于2281700前通过学院提交至科技处
2、项目起止时间为2011-06-302013-12-31,引导项目一般为两年,重点、重大项目最多不要超过三年;软科学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20121231前;(立项后以合同书要求的起止日期为准)
3、专题号不要写错,一定要核对清楚;
4、预期成果应切实可行,不应过分放大;
5、成员信息要准确;
6、经费信息部分:单位为万元,凡有自筹经费或配套经费的,请附合作单位的配套承诺函,学校不负责配套;申请省科技厅经费预算当中,需有5%科研管理费预算
7、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必须提交查新和可行性报告,其它层次项目查新为可选内容;
8、附件栏要点击“导入单位文件”,导入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
9、如果有合作单位,附件中应有合作协议;
10、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所提交电子版内容一致;
11、广东省科技厅完善了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流程,所有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必须由学校审核通过,项目状态显示“等待省科技厅受理”后才可打印正式版;科技处退回修改的项目,申报人修改提交后,还需通过学院提交到科技处,提交前请申请人及学院科教办相互敦促。
如有疑问,请与学院教科办或科技处高新科联系。
 
 
 
联系人:肖谊、林满;电话:85228206   85220038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