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理工医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理工医类)已启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对象为我校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的、尚未独立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
2、青年基金学生创新项目资助对象为我校年龄在35岁以下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二、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三、研究限期:研究期限为一年,即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四、资助经费:资助青年教师的项目每项经费不高于3万元,资助学生的项目每项经费不高于5000元,经费一次划拨。当年拨款经费必须严格按预算当年使用完,结余经费年底收回。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已承担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
3.申请项目内容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仔细阅读“关于设立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并印发《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暨科〔2009〕29号)”(附件1)文件,认真填写申请书;
2.申请项目的选题要瞄准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3.各学院自行组织项目遴选工作,于4月4日之前将立项清单,立项项目的《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1式2份及电子版报备科技处(行政办公楼602).
4.遴选出的项目将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后立项执行。
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百联 邢少璟
联系电话:85223255,85221309;
E - mail:ocxjjkj@jnu.edu.cn
附件:
1、关于设立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并印发《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暨科〔2009〕29号)[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103/20110302092247835.pdf]
2.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103/20110302092302221.doc]
3.2011年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项目青年基金立项清单格式[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103/20110302092312147.xls]
请校区电气信息学院注意:
根据校科技处部署,今年的校(理工医类)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申报和遴选,请电气信息学院组织遴选后,于3月31日之前将本学院的立项清单、立项项目的《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送交学科办137室。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