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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各位委员、各院(系):
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见附件),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有专业情况,尽可能提出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有利于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有利于促进我校合理定位的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
      3.学科目录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珠海校区请于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至study@jnu.edu.cn,联系人:黄玲; 电话:850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