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关于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侨办、教育部、广东省省委省政府即将签署协议,重点共建暨南大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我校设立研究生院;我校在第11次学位授权审核中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位授权体系渐趋完善。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为把握机遇,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从“做大”向“做强”转型,在内涵建设上取得更大的进展,需充分利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有利时机,系统深入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新形势部署未来5年的建设、改革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
(一)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工作总结
重点总结本单位学科、学位点生成和发展的脉络,“十一五”期间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第11次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申报审核的经验教训。
(二)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总结
重点总结本单位招收研究生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采取的吸引优质生源的措施、改革和优化研究生培养(包括研究生思政管理)模式的措施、成效和经验。
二、制(修)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学科学位点建设和发展规划
请各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院务会议,针对学科和学位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教育部新公布的一级学科目录(见附件)、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工作要求,深入分析新形势和学科发展新动向,以一级学科为建设重点,制(修)定“十二五”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
规划内容应包括总体思路、总体目标;计划建设的一级学科及其建设周期、思路、预期目标、具体措施,下一次学位点申报审核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建设思路、目标、措施等。
本次需要复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需要单独列出1-2年的建设计划。
(二)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改革发展规划
重点规划“十二五”期间,吸引内地、海外和港澳台侨优质生源的措施,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包括:学科学位点建设工作总结,第11次学位点申报审核工作报告(按一级学科),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总结;“十二五”学科学位点建设和发展规划(按一级学科),“十二五”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建设规划,“十二五”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改革发展规划。
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可分开装订也可合订,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撰写要求
所有材料均需言简意赅、实事求是。总结材料还须信息准确,规划材料须有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联系人
报送时间:5月16日前
联系人:李朋军、杨栋;电话:85225890,85228321;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422室、419室。
研究生部
20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