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暨南大学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学校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战略性人才储备,满足建设创新型城市对人才的需求,从2011年起广州市设立了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选派广州地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学生到国外知名高校留学深造。现就2011年申报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资助计划
(一)资助类别
广州市“菁英计划”学生的选派,坚持“三个一流”原则,即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一流专业,师从一流导师学习深造。
该项目分为攻读博士学位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其中,攻读博士学位分为意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的服务单位的留学生;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留学生。
(二)资助规模
2011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拟选派并资助50名学生。
(三)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四)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汽车、石化、电子信息、生物医学、新材料、新能源、环保、金融、商贸、设计、物流、会展和公共管理等(具体见附件3)。
(五)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详见附件2。
(六)入学时间
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学校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生活费资助
本项目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澳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生活费的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
(二)申请学费资助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如不能得到国外学校的学费资助,且符合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日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留学人员资助学费的(详见附件7),可申请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标准为最高可达人民币20万元/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身心健康;
4、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时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派出前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或定向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填写《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4)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七份。
1、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所需材料
1)暨南大学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4);
3)国外大学邀请信复印件;
4)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5)在读证明;
6)雅思/托福/GRE/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7)国外大学/导师提供的可能发生的学习相关费用说明。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需材料
1)暨南大学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4);
3)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5)国外大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学费资助者,除提交上述材料的1-4项外,还须增加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及各方面突出表现证明材料(需有导师、学院意见);
2)在校成绩及排名(由学院提供);
3)国外导师科研能力和水平证明材料。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广州市留学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程序
(一)有意申请者,请根据《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候选专业领域》(附件2)及《2011年)》(附件3),与国外培养单位联系。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候选学校名录(
(二)申请项目资助的学生,请自行登录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zscse.gov.cn),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获得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报送材料。
(三)有意申请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学生,请登录广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gzgz.gov.cn),了解定向培养单位的情况,做好签订协议的准备(附件6)。
六、申报时间
申请派出联合培养的截止日期为5月7日,申请派出攻读学位的截止日期为5月22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研究生部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时间安排
| 项目 | 时间安排 | 内 容 | 要 求 |
| 联合培养 | 2011.05.04前 | 申请准备 | 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 |
| 攻读学位 | 2011.05.19前 | ||
| 联合培养 | 2011.05.05 ~05.08 | (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登录http://www.gzscse.gov.cn,下载并填写《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8或9)报学院,同时提交所需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预选人名单及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汇总后将《暨南大学“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学院汇总表》(附件10、11)交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418室。 | (一)所有申请材料请按要求、按顺序叠放好,并将《暨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放在最前面。 |
| 攻读学位 | 2011.05.20 ~05.23 | ||
| 联合培养 | 2011.05.09 |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 |
| 攻读学位 | 2011.05.25 | ||
| 联合培养 | 2011.05.12 | 学校将电子版材料及书面材料并提交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 |
| 攻读学位 | 2011.05.28 |
1 咨询电话: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 冯老师 85228722 郭老师 85222443
广州市留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林培,电话:83568066。
广州市教育局,联系人:黄晓婷、高菲,电话:22083673。
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