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
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校区实际,现将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教师(校区在编专任教师)在规定日期内(
2、教育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测试;
3、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学任务书,由学院出具证明材料;
4、体检,申请人到校区领取有加盖校区公章的体检表,于
5、填表: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户籍所在地,珠海市香洲区;
6、申请人员所有材料于
(具体申报详细情况见学校通知)www.jnu.edu.cn/notice_detail.asp
校区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