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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4-26 11:07:23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暨教〔2011〕13号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43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和第六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要求
(一)申报范围。
1.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原则上将从我校历届“十佳授课教师”中产生。
2.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出具相应返聘证明。
(二)排序推荐。推荐1名以上人选的学院(直属系、部)须排序推荐,否则不予受理。
(三)评选表彰数额。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拟评选5名,授予“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
(四)推荐参评广东省教学名师奖的范围与要求。我校推荐工作按《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43号),正文见附件1)要求执行,从2011年校级教学名师中推荐3人参加第六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二)受聘教授职务;
(三)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0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四)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2);
(五)“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直属系、部)提出申请。择优评选后,报学校教务处。
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分会审议通过。
(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授权选定的专家通过会议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人选。
(三)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及参评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人选。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各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所在学院(直属系、部)请于4月29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
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
3.候选人个人资料(见附件5);
4.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6);
5.各学院(直属系、部)历届十佳授课教师评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
以上材料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A4双面;同时报电子材料。
(三)联系电话:85220745;联系人:陈老师,马老师;电子信箱:ojwzlk@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223室。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
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文)
2.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将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3.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
荐表
5.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
版)清单
6.2011年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7.各单位获历届暨南大学十佳授课教师奖评选情况
汇总表
8.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