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5月工资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1-05-0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正式职工)
接珠海市有关单位通知,珠海市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社保费部分险种的费率,其中失业保险单位及个人的缴费费率从原来的0.3%调整为1%,因此在2011年5月工资中已补扣2011年1-3月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额的差额部分。
校区党政办
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
校区各单位(正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