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申报设置本科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
我校启动2011年度新设置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政策要求
设置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的通知》(教高[2001]5号,附件1)精神,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通知》(附件2)、《关于近期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申报与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9〕40号,附件3)以及《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管理规定》(暨教〔2007〕39号,附件4)的相关规定。
(二)新设置专业应具有鲜明的特色,具有比较广阔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
(三)鼓励设置符合国际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的专业,鼓励设置跨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四)请在现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附件5)的基础上参照教育部于2011年5月4日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稿)》(附件6)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学院需上交如下材料: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附件7,一式13份)、电子版一份。
2.三所大学(其中至少一所为国外或港澳台知名大学)与申报新专业(方向)同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确实没有同名专业的,提供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纸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分开装订。请于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上交校区教学办,由校区统一组织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进行答辩论证,参与论证的委员不得少于总数的2/3,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校区论证后将统一以正式报文形式(包括推荐意见、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签字和单位公章)报送材料至学校: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珠海校区通知栏浏览、下载。
(二)联系人:黄玲; 联系地址:行政楼143室;
电话:8505355; Email:study@jnu.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通知
3. 关于近期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申报与备案工作的通知
4. 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管理规定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稿)》
7.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