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复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珠海校区各单位:
2011年6月3日,学校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暨通〔2011〕18号)。根据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011年6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自查情况报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没有设立“小金库”的单位不用填表,但要进行书面零报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小金库”现象的单位,要填写“自查表”,单位行政负责人对自查负领导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负监督责任,在自查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材料统一报送到行政办公楼122室。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