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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党总支:

为将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各级有关党组织要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所属的学生党支部要以支部为单位,围绕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交流在校期间的收获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爱岗敬业教育,牢记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期望与重托,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以及如何毕业离校如何接转党组织关系等。

二、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与学生档案归档工作结合进行。具体如下:

1、全体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装入学校统一制作的《暨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材料袋》。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培训记录本、思想汇报等。

2、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由各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以便与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预备党员身份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入党相关材料暂不归入其人事档案,由各党总支代为保管,在其转出组织关系时由各党总支寄出。

3、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4、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其本人档案。

5、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各党总支要重视和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对2011届毕业生党员就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在毕业前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要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党组织,以便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

毕业生党员(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除外)其组织关系在离校前必须转出。为防止组织关系漏转,各学院务必提醒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按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1、毕业生党员在落实单位后,应事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转去的党组织的准确名称,并及时报告党支部,以便填写“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附件),由各党总支汇总盖章后,于6月20日前交至校区党政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jnzh@jnu.edu.cn.

2、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有遗失、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校区党政办联系(电话:8505937),党政办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办理。

3、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级以上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需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党组织的准确名称。

4、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可按照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详见暨党发2011[16]号文。(该文经由OA系统发至各党总支党务工作联系人。)

5、凡办理出国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务必及时转出。凡是将档案和户口转到各地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也可以在商得学生父母单位的党组织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党组织同意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四、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原单位,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要如实完整填写《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一式三份,支部、党委、学校党委组织部各存一份)。各党总支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收齐整理,并将其中2份上交校区党政办。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在暂缓期间教育管理工作参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详见暨党发2011[16]号文。

 附件:
1、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2、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
 
 
校区党政办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