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新闻
校区要闻

关于做好2011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有关基地: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粤教科[2008]4号)和《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有关规定,教育厅决定启动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下称“重点研究基地”)及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今年实行按领域申报。申报者请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领域》(附件1)所列示的领域范围进行选题论证并申报,其他领域均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今年新增5个左右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条件及要求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粤教科[2008]4号)。
  2.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每所高校可申报1个。对于特色和优势明显,现有基础扎实的地方高校研究机构,鼓励以省市共建形式进行申报,行业院校与相关行业合作形式进行申报。申报时需自拟基地名称,同时要冠上申报者所在学校名称。
  3.申报高校要按照基地的有关文件和要求,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要认真组织论证,可遴选条件成熟的研究机构参加本校申报基地的评审,确保申报质量,请勿盲目申报。
  4.今年新增的重点研究基地,每个资助经费为10万元,还可申报2个重大项目,视评审情况决定资助额度。资助经费一次核定,一次下拨。
  (三)评审工作:
  新增重点研究基地的评审仍然采取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
  我省重点研究基地经过多年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重点研究基地是我省人文社科研究的一个重要抓手。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期为四年,因此, 2008年之前的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基地可申报1个项目,2009年评估为优秀的基地,奖励一个项目申报,即评估为优秀的基地,可申报2个项目,评估为不合格的基地,今年不能申报项目;2008和2009年批准成立的重点研究基地(附件6),每个基地可申报2个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资助额度为8万元左右。
  申请人要根据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特别是要围绕《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内容、以及《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金融危机下所面临的挑战、机遇等热点问题展开研究;并鼓励选择有可持续探索或需长期跟踪的研究方向。基础研究要注重理论前瞻性,应用研究要注重社会服务性。
  凡正在承担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重大攻关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参与申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新增重点研究基地的高校,应按规定填写好《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11份,申报新增重点研究基地的高校和参与申报重大项目申报的高校,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7份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4份,一并报送。于2011年7月10日前送至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pql@jnu.edu.cn。
  
联系人: 潘启亮;电话:85228428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领域
     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
     3.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评审书
     4.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申请书
     5.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一览表
     6.2008、2009批准成立基地一览表
     7. 2011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科处
                                                                              2011-06-28

/"/"申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