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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暨党通【20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响应号召,奉献爱心,扶贫捐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号召: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全体学生,要高度认识开展扶贫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响应号召,热心支持扶贫济困日活动,踊跃参与扶贫捐款,能力不分大小,善举不分先后,人人奉献爱心,共同为扶贫开发事业做出贡献。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头,以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的实际行动向党的90周年生日献礼。

二、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全体共产党员要向所在党组织按不少于1个月党费的数额捐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做好扶贫捐款工作,各党总支要把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广泛发动捐献善款,并接收和登记好捐款明细,党员和非党员捐款分开登记,填写登记表,于7月10日前将捐款及登记表统一交至校区党政办公室,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汇缴到省委教育工委,再由省委教育工委将捐款统一汇入省扶贫基金会。

三、扶贫捐款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为体现广大干部的带头作用,建议全校党政管理干部参照以下要求捐款:厅级干部(正厅、副厅)不少于100元、处级干部(正处、副处)不少于60元、科级干部(正科、副科)不少于30元。党员干部根据以上建议标准和党费数额,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要求捐款。非党员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可以参照以上标准,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决定捐款数额。

四、本次活动接受捐款截止日期为7月10日,为及时掌握各单位捐款进展情况,校区将公布各单位捐款数额,请各单位及时上交捐款,以便及时统计公布。

联系人:党政办 肖老师  联系电话:8505937

特此通知

附件:捐款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