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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逾期未还图书的催还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8|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位老师:
为了提高图书馆的藏书利用率,更好地满足校区师生的信息需求,校区图书馆决定对有逾期未归还图书的教职工进行图书催还工作,措施如下:
一、在2011916日前归还图书的教职工,一律进行“免责免罚”处理,即如果手中有逾期图书未归还的教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无需任何逾期解释,也不用缴纳逾期违约金
二、在2011916日之后还书的教职工,将按照校区图书馆“借阅规则”中的规定严格执行:“本校教职工可借中外文图书共20,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后延期30天;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逾期不还者,系统将暂停其借书权限,并按0.1/天的标准收取逾期违约金”。
各位教职工可到图书馆借阅台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咨询电话:8521507),也可通过图书馆网站查询(查询路径为: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主页→图书馆→馆藏书目查询→高级查询→我的图书馆→登录进入我的图书馆→借阅查询)。
请各位教职工积极配合,尽快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馆藏书。
谢谢合作!
 
图书馆  
2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