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住房公积金使用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我办已统一向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教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照该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已办理完毕。请各位已申请办理领取的教工以2011年7月18日之前到总务办取回相关资料。
特别温馨提示:根据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批复》的规定,所批复的公积金从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建设银行办理转账业务,敬请大家留意。
联系人:林清文 联系电话:8505106
特此通知
总务办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