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诚信守法、学习守纪”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
根据暨党发[2011]33号文“关于印发〈2011年暨南大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决定从2011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开展“诚信守法、学习守纪”主题班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班会内容和目标
“诚信守法、学习守纪”主题班会活动围绕诚信、守法和守纪教育展开,增强同学们的法制、诚信和纪律观念,使同学们做到: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真诚待人,诚实处事,以诚立身、平等竞争、诚信考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迟到,旷课现象。
二、主题班会要求
1、各学院根据要求制定主题班会时间表并自行开展。
2、各学院落实副处级以上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副处级以上干部须指导班级主题班会活动一次。
3、各学院可采取宣讲、讨论、专题录像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4、各学院于10月20前将主题班会活动情况的书面总结报送校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08办公室,联系人:戴小峰,电话:8505915)。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党工委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校区副处级以上干部联系班级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