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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重新录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教科办: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网上重新录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评审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符合省基金评审专家资格的老师于2011年10月14日17:00前在网上重新进行信息录入,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学院管理员可通过学院账号或开立学院下级公共管理账号进行登陆,点击界面左边“专家库管理”中的“专家添加”,在此录入新增专家的各项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该新增专家的信息即提交至上一级管理部门审核。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条件(以下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在我省境内工作、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
2、曾主持过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或正式通过了鉴定、验收或结题;
3、副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
 
科技处联系人:王钊 汤敏慧 85220610  8522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