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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3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区资产管理,全面掌握我校区固定资产现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我校区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工作。201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将于11月1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11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在帐的各类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
二、清查内容
1、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情况
2、资产领(使)用人签字情况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情况
4、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三、清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11月1日—11月20日)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自行对本部门在用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实物与资产明细帐上信息进行清点核对。
自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全面清查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尚未领取固定资产标签(家具)的尽快领取,并及时完成固定资产标签的张贴(由于自今年起校区设备管理系统升级为校网络版,由校本部统一管理,该系统暂无标签打印选项,故请各单位自行制作并张贴仪器设备的标签)。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资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清查核对帐物,真实反映资产情况,自查结果按要求分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
(1) 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清查有物无帐登记表”。
(2) 有帐无物的固定资产,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清查有帐无物登记表”,如经查明原因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需同时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
(3) 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上报资产管理部门,待清查结束后按相关程序进行鉴定审批
(4) 对本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自查情况汇总表”。
3、              相关表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5日前报送固定资产办公室,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校区检查阶段 (11月21日—1月3日)
由总务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的资产帐、物是否相符情况;资产状态是否与提交的自查情况一致;是否制定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责任是否落实;资产管理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同时听取各单位对校区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评分标准详见“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检查评分表”。
(三)清查结果公示、整改阶段(1月5日-1月15日)
校区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资产管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认真细致,不重不漏;在资产损失认定时,要严谨认真,准确合理,保证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有物无帐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e68a43b39e115bb9b13d6fb86bf440eb.doc (42.00 KB)

 

有帐无物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9df3c3372fdb3edeffec1a1da2fef3ae.doc (39.00 KB)

 

自查情况汇总表.doc
/"文件类型: c1c00e28f5969519160f16bdaf6041e9.doc (39.50 KB)
检查评分表.doc
/"文件类型: 025ed664365536bd0be5e3d99c96001c.doc (59.50 KB)
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xls
/"文件类型: ed304cdbf6c5563d3b33f9bb05b97bcf.xls (18.00 KB)
                                         校区总务办
                                     2011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