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十佳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宣传工作者的通知
校区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树立和宣传青年团员先进典型的力度,增强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意识,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珠海校区团工委拟定于2012年6月评选2011—2012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十佳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宣传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2个)
十佳团支部(10个)
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2支)
优秀团员(40名)
优秀团干部(50名)
优秀宣传工作者(10名)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认真听取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检验共青团创先争优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班子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团委、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收到团员青年的拥护;组织建设健全,按时收缴团费,开展团工作成绩突出,特色鲜明;在工作开展中有突出贡献。
(二)十佳团支部
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建设健全,按时收缴团费,开展团工作成绩突出,特色鲜明;在工作开展中有突出贡献。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服务队成立一年以上,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在40小时以上,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结构完善,管理规范,在志愿服务中贡献突出,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志愿者服务队。
(四)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团员意识强,坚持正确的主张,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勤于学习,目的明确,善于创造,敢于奉献,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校内讲座、会议。
4.思想品德考核为优,文科类专业本科生达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理工科专业本科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
(五)优秀团干部
1.满足优秀共青团员标准前三项;
2.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
3.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勤奋工作,锐意创新,作风扎实,积极主动,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并在团工作岗位上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平均学分绩点达2.8以上,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
(六)优秀宣传工作者
1.评选对象为校区各组织宣传部、编辑部、联络部、公关部、网络管理工作者及通讯员。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达2.8以上,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共青团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