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为2011年新进教师配备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
根据学校通知,根据《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暨人[2007]65号)文件,各学院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到校、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在实行岗位聘任之后,指导青年教师将是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基本岗位任务之一。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为上述青年教师选配指导老师,并填写《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学院、青年教师、导师、人事处各一份)和《暨南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请于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前将上述材料交到校区党政办214室
请相关青年教师,根据学校要求自行联系导师,按时提交材料。联系电话:8585097
( 具体事项,详见学校通知)www.jnu.edu.cn/notice_detail.asp
党政办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