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验收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精品课程建设,根据《暨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1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对已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验收检查范围
1.结题验收对象:2004、2005、2006、2007、2008年立项的97门校级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2)。
2.中期检查对象:2009、2010年立项的50门校级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3)
我校区项目如下:
| 类别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校级立项时间 | 所在学院 |
| 结题验收项目 | 艺术概论 | 危 磊 | 2006 | 人文学院 |
| 大学写作 | 王香平 | 2006 | ||
| 公司金融 | 王 森 | 2008 | 国际商学院 | |
| 高等数学Ⅰ(财经管类) | 苏保河 | 2008 | 电气信息学院 | |
| 中期检查项目 | 市场研究 | 卫海英 | 2010 | 国际商学院 |
| 包装色彩学 | 吕新广 | 2009 | 电气信息学院 | |
| 信号与系统 | 孔锐 | 2009 | ||
| 运输包装 | 王志伟 | 2010 |
二、验收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结题验收课程
1.验收课程须填写《暨南大学精品课程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并对照课程建设申报表将课程相关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等资源上网。
2.建设期满但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到教务处办理项目建设延期手续,待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中期检查课程
检查课程须将课程相关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等资源上网,并填写《暨南大学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如已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可按验收要求完成结题材料,填写《暨南大学精品课程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
三、验收检查程序
(一)对验收课程,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按照《暨南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6)进行评审,检查的重点是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网上开通运行情况。
(二)对中期检查课程,将由专家对照项目申报表和中期检查表进行抽查。
(三)对不提交有关材料或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予以公布,并限期整改。
(四)对整改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停止经费使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验收检查时间
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有关说明等书面材料应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一式三份交教学办教学研究管理室(行政楼143),同时提交电子版(E-mail:study@jnu.edu.cn),并把课程教学资源上传到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http://jpkc.jnu.edu.cn)。
教务处在2011年12月21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并公布检查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凡本次检查不合格的校级精品课程,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暨南大学精品课程”称号,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对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教学单位,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
(二)请结合附件6"暨南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填写结题报告书和中期检查表,并进行网站资料的完善。
(三)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可在珠海校区网站首页“校区通知”栏浏览下载。
如有账号开通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教学办联系。(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特此通知
附件:
1.暨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1号)
2.验收课程一览表
3.检查课程一览表
4.暨南大学精品课程结题报告书
5.暨南大学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表
6.暨南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试行)
教学办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