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后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我校2011年在研项目153项,应结题项目51项,负责人须按照《国家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并于2012年1月5日前递交科技处。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现将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1. 负责人登陆https://isis.nsfc.gov.cn/ 系统填写相应报告,电子版自行上传。电子版及纸质版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纸张版一式两份交科技处基础科(行政办公楼605)
2. 认真阅读《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第一页至第三页的《说明》,并按照要求填写
3. 《结题报告》签字盖章应完整:负责人签章(3个)、财务负责人签章、财务处盖章、审计部门负责人签章、审计部门盖章后再递交科技处审核盖章。
联系人:王 钊 85220610 汤敏慧 85223797
请校区承担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课题结题时间填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纸质版材料于12月30日上午11点之前由所在学院汇总送至学科办137室。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