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校区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申报及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
根据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校区的安排,本月5日—13日对珠海校区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请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入校以来未主持过科研项目),于12月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交各学院科研秘书,项目申请书请使用最新版本。见附件1、附件2。
2、 各学院汇总后,各学院主管科研工作的院长负责组织本学院起步基金项目的评审,请专家组按起步基金项目评审表中的指标进行评议,项目评议表见附件3。评审结果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章,与评审结果及老师申报书的电子版于12月13日下午5点前交学科办137室,评审结果表见附件4。
3、 各位老师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暨南大学珠海校区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5)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6),项目验收时,开支项目将严格按照申报书执行。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
附件:1、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申报书(人文)
2、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申报书(理工)
3、暨南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项目评议表 4、学院评审结果表 5、起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