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末财务报账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学校201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请各位老师按照以下提示时间安排好财务报销工作。
一、 财务报销时间安排
2011年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12月28日起进入年末结账系统,不再进行任何报账事宜。
二、 发票报销要求
根据高校财务“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应列在2011年的各种收入、支出,应于2011年12月27日前报收或报销完毕,跨年度发票一般不再报销,确有特殊情况的最迟应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销完毕。
三、 收入结算和固定资产的报账工作
2011年度的收入结算(含双学位、成教、研修班等的收入分配结算),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完成结算分配工作。
2011年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的支出,请各单位于12月20前报账完毕,12月25日前固定资产登记部门完成与账务办的对账工作。
三、 支票的使用期限
为了确保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从12月20日起签发的转帐支票和汇款一律需提供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并统一由财务送银行, 12月25日起不再签发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请各单位合理安排,避免在年终决算期间发生大额支出。
四、 人员经费的报账期限
本年度发放的人员经费的报账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12月20日后报账的人员经费一律下年1月发放。
五、 暂借款清理工作
各单位应及时清理各种暂借款,敦促借款人在12月20日前内及时报账核销暂借款,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应在财务办网站下载填写《暂借款延迟还款申请表》批准后方可延期。
财务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