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珠海校区2011年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经专家评审,2011年度珠海校区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共有20个项目(见附件1)获得立项资助。现将签订任务书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
2、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文件(见附件2、附件3),仔细阅读任务书中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任务书。
3、预期成果至少要符合以下要求(须在任务书中写明):
(1)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在项目资助期内,争取获批一项厅局级以上项目(电气信息学院)
(2)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项目资助期内,争取获批一项厅局级以上项目(人文学院,国际商学院)
(3)以第一作者在B1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项目资助期内,争取获批一项厅局级以上项目(翻译学院,体育部)
4、项目任务书的研究目标、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应与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
5、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完成的任务书(见附件4、5)纸质版1式3份及电子版,在2011年12月26日前报送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并汇总。各学院于12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纸质任务书一式三份交至学科办137室。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
附件1:2011年珠海校区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项目清单 附件5:暨南大学珠海校区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项目任务书(人文)
附件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
附件3:财政部教育部科研业务管理办法(财教(2008)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