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教育部下发《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见附件1),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并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
2.专业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每个学院限报一个专业。
二、建设经费及周期
1.建设经费:凡获批为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每个建设点支持建设经费为150万元;
2.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三、其他事项
1.拟申报学院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五份于3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18室),注:珠海校区请于3月19日前交至校区教学办教学研究管理室(行政楼14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
2.联系人:孙建莉;电话:020-85220033;
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
附件:
1.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