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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海外合作者专项项目(理工医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海外合作者专项项目(理工医类)已启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的境外优秀专家,45岁以下优先。
    二、资助目的:通过该项目的资助,使国际合作更加走向深入、持久和实质化,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合作;
三、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四、研究限期:项目期限为两年,即20121月—201312月。
五、资助经费:项目平均资助经费为20/项,分两年拔付。采取滚动资助的方式,逐年下拨经费,第二年的资助情况与额度,将根据前一年的工作进展来确定。当年拨款经费必须严格按预算当年使用完,结余经费年底收回。申请者应逐年制定经费预算。国际合作中的接待支出按学校对外交流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项目内容是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等各类计划立项的内容。
3. 未能按要求完成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或经审计未能按预算开支项目经费者。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仔细阅读“关于设立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并印发《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暨科〔2009〕29号)”(附件1)文件,认真填写申请书;
2.申请项目必须是瞄准最新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研究内容。项目内容必须包括: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合作方式可行;需有一个以上我校成员参加;境外负责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经费预算表以人民币为单位;
3.申请者必须在申报书中介绍双方过往的合作基础、合作计划、已取得的实质性成果。
4.本类项目优先资助依托我校各级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或依靠我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研究工作的境外专家;适当兼顾传统学科倾斜。
5.申请人将填写完成的《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海外合作者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13份及电子版,在2012319 日前报送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各院系于3 19日下午5点前将项目申请书、院系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2)及电子版报送科研管理部门(行政办公楼602),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方式:
人:刘百联,邢少 
联系电话:8522325585221309
E - mailocxjjkj@jnu.edu.cn
附件:
1关于设立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并印发《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暨科〔2009〕29号)[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203/20120302125907257.pdf]
2、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海外合作者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203/20120302010233746.doc]
3 2012年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清单格式[附件:/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203/20120302010242328.xls]

校区电气信息学院及申报老师:

        请申报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于3月16日上午9:00之前将材料送交学院,学院汇总,于3月16日上午11:00之前将汇总材料、汇总清单送交学科办137室。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