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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党总支本学期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党总支:
为更好地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探索、完善党费管理、使用的途径,结合我校区实际情况,在上学期校区党工委已向各党总支下拨一定额度的学校返纳留成校区党费(详见附件1表格)。本学期,请各党总支按照下拨党务经费额度范围,结合本单位党员特点和工作实际,注重创新活动形式和实效性,科学制定本学期党总支的活动计划,并填写附件2表格,在4月20日前提交提交校区党工委统一审批。
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附件下载: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