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五一”节奖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一、接学校通知,经校区研究,决定发给2011年5月15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奖金1000元。
在职职工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11年考核不称职的;
(3) 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正式职工“五一”奖金将于近日入个人工资账户,请注意查收。
二、经校区研究,决定发给 2011年5月15日前在岗已签定劳动合同的合同工奖金200元。奖金随2012年4月工资发放。
校区党政办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