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今年“七一”前,中央组织部、广东省委、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将分别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候选人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这次全国、全省、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表彰的对象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全校各基层党组织,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有一年以上党龄的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学校工作部署和决策,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服务等工作岗位上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重视制度建设,按制度办事,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有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四是工作业绩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基层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师生。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群众反映良好。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个人权利。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和学风建设。
二、表彰名额
(一)省委教育工委分配表彰对象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2.优秀共产党员:3名。
(二)学校党委表彰名额。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60名(含优秀学生党员15名,其中本科生党员6名、研究生党员9名)。
(三)评选程序。
1.由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作为推荐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数的5%的比例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正式党员数的1%的比例提出人选,并兼顾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等岗位类别的比例,优先推荐各岗位、各类别一线党员,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无突出成绩和事迹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参照省委教育工委文件精神,2011年建党90周年受到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无新的突出事迹者不再参加本次表彰推荐;建党90周年受学校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可推荐为省委教育工委表彰候选对象。
2.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办法。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表彰对象,并将事迹材料报送所隶属党总支或基层党委。
3.各非校直属党总支对支部报送的名单、材料进行审核,经筛选后上报所隶属基层党委。
4.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下属党组织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个基层党组织和1名党员作为省委教育工委表彰候选对象,也可不推荐。学校党委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统一遴选上报。获得学校“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的优先推荐为省委教育工委表彰候选对象。推荐学校党委表彰的名单,根据党委会评选结果,按推荐次序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5.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表彰对象进行评选。遴选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3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为省委教育工委表彰候选对象,评选10个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60名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在今年“七一”大会上,由学校党委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6.按照学校“示范引领工程”计划,学校党委将从今年“七一”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中树立5个“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和10个“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作为第二批示范点和示范岗建设单位。
(四)评选时间。
本通知下发后,各级党组织要抓紧传达布置,组织实施。具体评选日程由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评选结果于5月8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的材料包括评选工作报告(说明评选过程和结果)、推荐表彰对象名单、评选表彰对象推荐表、推荐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邮箱:ozzb@jnu.edu.cn。
附件:1.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2.暨南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暨南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备注:请各党总支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员不超过正式党员比例1%,并于5月7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校区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nzh@jnu.edu.cn
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