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党支部主题组织生活创意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1〕11号)和学校党委《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创建广东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暨党发〔201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党支部中开展“转作风、践承诺,为师生服务创先争优”主题组织生活创意比赛活动,评选10个主题鲜明、有创新性、有特色、质量好、效果好、具有可推广意义的“组织生活创意奖”,激发基层党组织创新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全校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围绕“转作风、践承诺,为师生服务创先争优”主题,本学期以党支部为单位设计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于5月30日前完成,未完成单位不推荐参加比赛。
(二)组织生活紧扣主题,活动有内容、有特色、有创意。
(三)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热情高,活动质量好、效果好。
二、评选办法
(一)由各支部填写《暨南大学“十佳组织生活创意”参赛登记表》向所隶属党委(校直属党总支)提出参赛申请,由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评选,于6月10日前推荐本单位一个党支部参加学校党委“十佳组织生活创意”评选。
(二)学校党委组织候选单位进行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汇报,评选出“十佳组织生活创意”。
三、汇报评分标准
(一)组织生活主题鲜明度、立意新颖度。(20%)
(二)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创意性、推广性。(30%)
(三)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热情度,活动质量、效果。(40%)
(四)汇报表现。(10%)
四、表彰形式
在今年“七一”表彰大会上,向获奖党支部颁发奖牌和奖金。
附件:暨南大学“十佳组织生活创意”参赛登记表及相关文件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2年4月24日
校区各党总支:
根据上述通知内容,请各党总支积极组织参加,并推荐2个支部以上参加校区党工委的初选。请各党总支按照通知要求,在5月25日前将推荐参赛的支部材料交至党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