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珠海市社科联《关于申报珠海市社科研究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有关学院、研究所、中心:
现将珠海市社科联《关于申报珠海市社科研究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积极将已建成的或正在建设中的研究性质的单位申报共建,请于6月26日前将《珠海市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报行政楼145室并发电子版至邮箱。
联系人:陈铭锋,电话:8505104,邮箱:121687428@qq.com
关于申报珠海市社科研究基地的通知
珠社联通〔2012〕3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高校、相关科研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精神,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研究基地,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研究成果,按照市社科“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市社科联将与有关机关单位、高校及研究机构共建市社科研究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学科发展的规律,坚持“双百”方针,建设若干个具有一定区域性、代表性的社科研究基地,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强对珠海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研究和探讨,为珠海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要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显著地方特色或时代特征;2、要经常性地开展相关的学术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3、在本学科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力量,具有学科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本学科研究人员。
三、运作方式
1、市社科联与基地所在部门共建;2、成熟一个,批授一个;3、基地的名称不要求统一,可以是“所”或“基地”,也可以是“中心”,但不称“院”;4、市社科联通过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对基地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申报共建的单位同时给予相应经费配套。
四、组织管理
1、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奖励优秀”的原则;2、基地行政管理由申报共建的单位负责,市社科联进行业务指导;3、基地日常业务实行主任(所长)负责制,主任(所长)由申报共建的单位有关领导担任,且为该基地首席研究员,其人选须报市社科联备案;4、基地每年向共建双方作至少一次发展建设情况书面报告,市社科联每年对基地进行一次考核并作出评估。
请申报单位于2012年6月30日前填写《珠海市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市社科联。联系人:王彩锋,电话:3255224,邮箱:zhskl@126.com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15号S楼5楼B区 。
特此通知。
附件:
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2年5月10日
主题词:社科 研究基地 申报 通知
抄报: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省社科联、省社科院
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
(共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