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珠海校区2012年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及各项目负责人:
按去年计划,经专家评审通过的19个青年教师科研起步基金项目(附件1)定在2012年资助。现进行该批项目的任务书签订,有关事项强调、布置如下:
1、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并贯彻执行。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 (附件2)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附件3)是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务必仔细阅读知悉并按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3、预期成果至少要符合以下要求(须在任务书中写明):
(1)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在项目资助期内,争取获批一项厅局级以上项目(电气信息学院,滚动项目)
(2)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项目资助期内,争取获批一项厅局级以上项目(人文学院,国际商学院)
(3)以第一作者在B1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项目资助期内,争取获批一项厅局级以上项目(翻译学院)
4、项目任务书的研究目标、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应与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
5、请项目负责人于7月10日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式3份,附件4、5)报送至学院,学院初审、签字盖章并于7月12日前报送至行政楼145室。
各学院受理申报地点如下:
人文学院 行政楼313 电话:8537405 梁老师
翻译学院 行政楼419 电话:8505288 李老师
国际商学院 教学楼实A203 电话:8505598 李老师
电气信息学院 行政楼602 电话:8505678 李老师
学科办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505104 邮箱:121687428@qq.com
学科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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