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在每年7月份校区将根据教职工最新工资水平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等的调整工作。
为提高教职工相关福利待遇,根据学校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自2012年7月起在原缴存基数计算办法基础上,将各级别的绩效工资标准值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12%。按新方案执行后,2012年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都将有相应额度的增加。
2012年8月工资中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已按最新标准缴纳,同时补扣7月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差额部分。
校区党政办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