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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境外学生临时住宿办理事项

发布时间:2012-09-0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注意事项
 
   一、必须按照表格项目,对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填写,要用黑墨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表中“停留事由”一栏填写:学习
“在华身份”一栏填写:大学以上就读学生
“签证(注)种类”一栏填写:学习签证
“入境口岸”一栏填写:以最近入境口岸验讫章的口岸为准(填写从何口岸入境)
“入住日期”一栏填写:以到校报到时间为准
“拟停留天数”一栏填写:4
“电子邮件”、“携行人亲属关系”均可不填;
“在华住址”一栏:住校的,填: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公寓第X栋XXX室;住校外的,按照本人实际住址如实填写,并由本人自行前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
“接待单位”一栏填写:暨南大学xx学院xx专业,以及本人学号
“住所类型”一栏:住校的,将“物业小区”中的“单位宿舍”前的方框涂黑;住校外的,按照本人住所性质将方框涂黑。
 以下栏目无需填写。
 
2012年秋季境外学生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或签证手续须知
 
我校2012年秋季入学的境外学生临时住宿登记或居留许可及签证手续,按照以下办法办理:
一、由于前山派出所办公条件所限,不能同时办理我校2012年秋季境外学生的临时住宿登记,须按缓急办理登记手续。经与前山派出所协商,凡签证快到期的,先与珠海校区安保办周伟超老师联系(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138室,联系电话:8505130),而后本人持相关证件资料前往前山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外籍学生和台湾学生须于9月30日前办理,以学院班级为单位,由专人负责收集,外籍学生交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护照或外国人通行证)及其资料页、签证页、近期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各一份;台湾学生交本人台胞证及其资料页、签证页、近期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填写好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一张交给138室周伟超老师,再由周老师统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和开具相关证明。
香港、澳门学生和华侨学生根据安排办理,仍以学院班级为单位。香港、澳门学生交本人回乡证原件及其资料页,签发机关页复印件一份;华侨学生交本人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签证页、近期入境验讫章页和国外居留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填写好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一张,按通知交给138室周伟超老师,再由周老师统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
二、走读生由本人自行到其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而后以班级为单位,将其复印件报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备案。
三、根据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办理居留许可及签证手续,须由本人前往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香洲区香华路493号,即珠海市体育中心南门对面)办理,不可由他人代办。所需资料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回乡证)原件及其资料页、签证页、近期入境验讫章页复印件各一份、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和学院开具的《外国留学生居留许可申请函》或《港澳台学生就读证明函》,以及国家指定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四、珠海市出入境人员指定体检机构是:珠海市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在拱北侨光路133号,咨询电话:3966138、8889496)。
五、逾期者,后果自负。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