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下午,大学生法律志愿者便民服务项目签约仪式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厅隆重举行,签约单位包括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和北师大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这是珠海校区在香洲区法院南湾法庭挂牌设立教学实践基地,与香洲区法院签订大学生法律志愿者便民服务项目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为校区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践和社会服务提供了更加深入、广阔的平台。
校区管委会付永钢副主任、校区教学办曹利军主任、人文学院张家文副院长、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张静老师以及洪敏、黄玲等老师参加了签约仪式。张家文副院长代表人文学院签约。仪式后,付永刚副主任与中院领导专门就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者社会服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志愿服务协议明确,由人文学院组织法学专业的学生前往中院担任法律志愿者,为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或办理其他立案手续等。
签约仪式上,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先予致辞,对参与服务项目的暨南大学和北师大珠海分校致以谢意。随后,在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三方代表郑重地签订了服务协议。签约仪式圆满结束。
签约仪式后,在中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北师大珠海分校的领导、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们参观了中院的办公环境和民刑事法庭。
最后,两高校的大学生志愿者接受了中院工作人员提供的业务培训,对服务工作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并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撰稿人 陈汝鸿)
(签约仪式正在进行)
(出席签约仪式的领导和同学参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