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6年第四季度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党总支: 请各党总支按标准收齐党费后,以总支为单位,于12月9日之前交至财务办,以便校区党工委及时将党费移交本部统一管理。 请各党总支在缴纳党费时认真填写单据,写明上交****党总支**年**月至**月党费,并保留好相关收据。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