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校《2016年暨南大学风险点危险源 排查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现转发学校《2016年暨南大学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其中学生活动类由学工办统一负责;饮食、卫生医疗、建筑设施类由总务办统一负责;实验室安全类由学科办统一负责;消防、安防、交通安全类由安保办统一负责。各单位将风险排查整治报告和《广东省教育系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清单》于12月28日前报至安保办,由安保办统一上报学校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暨南大学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