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核算
年初(第一季度)核定一次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再变动(除有职称、职务变动,需重新核算外)。
请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由党员个人以2023年1月工资收入为基准,核算每月应交纳党费的金额。(用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党费计算链接: https://zzb.jnu.edu.cn/dfjsa/list.htm)
二、党费缴纳
1.党支部书记指定专人收缴本单位的党费,并登记填写《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明细表》(附件1),党费补交或者相比上个季度有调整的需要备注清楚,经党支部书记签名后交到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2.请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于3月15日前收齐本单位所属党支部(党小组)的党费和《明细表》(附件1),汇总填写《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统计表》(附件2),经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将附件1、附件2统一交到行政楼235办公室。
三、党费报收
以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为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党费统一汇入校区银行账户(账户名: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帐号:2002 0209 0902 6801 110;开户行:工行前山支行)。汇款完成后,填写《暨南大学收入报收单》(附件3),投到校区财务办公室门口投递箱。注意:汇款备注和报收单据都务必写明“XX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
特此通知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