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迎新工作需办理的入户事项
各学院:
2017级新生户口迁移具体安排如下,为尽早完成新生的入户工作,请各学生工作辅导员务必按以下安排交新生入户资料。
一、新生若需办理户口迁移,需交以下户口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生源地 户口迁移证包含的材料 广州市外迁入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广州市内非天河区迁入 《一站式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天河区内迁入(含原户口已在暨大集体户的新生) 《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明原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注明身高、血型、兵役状况、宗教信仰、联系电话);
4、《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已婚学生);
二、上交户口材料的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逾期不交视为不迁户口到学校)
三、上交户口材料的地点:
1、校本部、华文学院、深圳旅游学院:保卫处户籍证件科(行政办公楼130室)
2、南校区:教学大楼120室综合服务大厅
3、珠海校区:行政楼140室
四、凡户口从广州市外迁入学校的新生需交身份证原件采集信息,为不影响新生在国庆节期间使用身份证,故交身份证采集信息的时间为10月(具体时间安排及名单另行通知)。
保卫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