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及“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根据校区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校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校区决定于9月30日(星期六)下午在全校区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请如下单位安排人员依时参加:各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党政办、学科办、教学办、总务办、学工办、丹田物业,参加人员请于下午14:50分前在行政楼前集合。
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各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排查,如:办公场所、实验室、仓库、店铺、停车场、员工及学生宿舍等,坚决杜绝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所引起的各种火灾安全隐患。
2、对各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进行排查。对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行为进行严格整改;
3、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巡查)制度,如:用火、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对于实验室、仓库、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根据消防安全“户籍化标准化”的制度标准,要求校区各单位(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巡查,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4、针对本单位容易发生火情及治安隐患的重点部位,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并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加强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5、对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对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加强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教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6、校内各实验室单位加强危化品、剧毒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的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对高危险实验、危化品、剧毒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建档在册。学科办应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并及时向学校对口部门报告。
7、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各种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校区建设工程审查程序,依法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责令停工。
8、饮食经营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各种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的维护保养及运行监控。
安 保 办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