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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更新)

发布时间:2017-11-2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2018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定于11月18日开始,至12月17日17:00结束。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杰出青年项目、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
       采取不限额申报。申报人可于11月18日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重点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请各学院(研究院)在认真组织科技人员申报的基础上,将项目申请书初稿纸质版1式4份(可暂不签字、盖章)和项目申报清单1式2份(见附件3)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日17:00前送交校区学科办,由学科办统一报送学校,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
 
       3. 自由申请项目
     (1)根据学校分配校区项目申报配额1项,将自由申请项目申请书初稿纸质版1式4份(可暂不签字、盖章)和项目申报清单1式2份(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30日17:00前送交校区学科办,由学科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1项报送学校。
     (2)依据学校通知,新成立学院(研究院)可直接推荐2项自由申请项目不再参加校区遴选,请以上单位将自由申请项目申请书初稿纸质版1式4份(可暂不签字、盖章)和项目申报清单1式2份(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日17:00前送交校区学科办,由学科办统一报送学校。
 
        4. (省自然科学基金)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  
        根据学校分配校区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配额1项,各学院、研究院推荐1项(新成立学院研究院可推荐2项),请将推荐申报清单、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及电子版1式2份于12月18日12:00前送交校区学科办,由学科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1项报送学校。 
  
        注意事项:
        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即为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申报书。各学院报送清单需由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申报清单、专家组意见汇总、2017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1式2份提交学科办。
        本次项目申报不接受纯人文社科研究领域项目。

学院联系人为学院科研秘书;  
        学科办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505338,E-mail:270395989@qq.com。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学校原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