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学一做”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按照学校党委部署,要在全校党支部中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校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强化党员意识,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在党不言党,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民主评议范围
(一)全体党员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议大会的党员,会前须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其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
(二)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方法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从简。具体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按照学校党委基本要求,根据各支部和党员情况自行安排。工作方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
三、民主评议内容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一)是否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科学文化知识及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是否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坚持知行合一,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教职工党员是否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服务精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学生党员是否明德修身,认真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术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起“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模范带头作用;离退休党员是否关心国家大事、关心下一代培养、关心学校发展,积极贡献余热。
(三)是否牢记党规党纪,明确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是否带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否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同广大师生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积极为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否始终保持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精气神,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改革,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学业水平,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改革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作积极贡献。
四、民主评议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活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以支部为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学习。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清评议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内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材料。
(二)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每名党员的意见。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作党性分析和自我总结,结合群众意见对本人一年来的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现场发放评议表(栏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定等次”五列)公开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五)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做好党员的评议,其中评定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不超本单位评定等次党员总数的10%,可以不评定优秀等次党员。评议结果向党员本人反馈,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六)表扬和整改。评议结果,可作为推荐党内各类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填写《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逐级审批。
五、时间安排
2017年度校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30日~12月8日)由各党支部进行宣传部署,征求群众意见,党员个人总结以及组织民主评议。第二阶段(12月9日~12月13日)为总结阶段。基层党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填写《暨南大学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表》、《暨南大学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附件1-2)上报各党总支,各党总支汇总后报送校区党工委。
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六、相关要求
(一)校区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遵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此项活动。
(二)校区和学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带头做好党性分析和自我总结,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自我剖析,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于因公出国出差的党员,经校区党工委批准,可安排对其补评、代评或先评;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三)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整理工作。各党总支于12月1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校区党政办公室,由校区汇总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结果由所在党总支负责在12月15日前录入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七、民主评议材料归档
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材料,除受到组织处理的不合格党员和受到纪律处分的违纪党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与其本人档案外,其他党员书面自我总结等评议材料由党支部保存。
附件:1-2.《暨南大学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表》、《暨南大学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