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
校区各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现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7〕55号),请各党总支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参加本次考学活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全体师生党员通过电脑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专题页面进行考学;或通过手机扫描考学二维码直接进入手机考学系统进行考学。考学实行实名制,党员必须正确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入考学系统答题。(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文件中考学指引说明)
2.建立严格的情况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各党总支要对党支部抓党员考学的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分析和通报,党支部要对每一名党员参加考学的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要求每一名党员截图报告考学成绩,并将考学成绩作为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在2018年2月1日后登陆考学系统下载打印成绩单,考学分数将存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请校区各党总支在2018年3月8日前收集汇总各基层党支部考学成绩(要求截图报送每一名党员的成绩),打包压缩后以党总支为单位报校区党政办,以便校区及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校区各党总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宣传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考学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将考学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确保全体党员尤其是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参学参考,实现考学全覆盖。学校党委将定期通报全校二级党组织考学情况(包括参考率、满分率和平均分),并根据文件通知要求,考学情况将其作为二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4.各党总支要积极创新考学形式,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考学竞赛等方式提升党员考学积极性和考学效果。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反复多次考学,在学中考、在考中学,不断增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学习领会和准确掌握,确保考学取得实际效果。要借鉴以往考学工作经验,有针对性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反馈考学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pdf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