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二批“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宁静致远”工程,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优秀青年教师安心教学科研的良好环境,学校于2013年开始实施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于2014年遴选了第二批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截至2017年6月,第二批“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以下简称“第二批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根据暨人[2013]43号文具体规定,现启动考核工作。
具体事项要求详见学校通知:https://www.jnu.edu.cn/2017/1130/c2619a161046/page.psp
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考核评估材料提交校区上报学校。
校区党政办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