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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年新参加工作的硕、博士转正定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粤人发 [2007] 262号)第二项第5点精神,请通知2017年分配来校(博士后、绿色通道聘任人员除外)工作已满6个月,执行见习、初期工资的硕、博士填写《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申请表》,于2017年12月22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署详细评价意见后交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33室),校区将汇总审核后报送学校。


     附件: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申请表(校区用)


校区党政办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