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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党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党总支: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暨党发〔2017〕13号)要求,结合校区实际,现就珠海校区开展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根据学校党委要求,2017年度党建述职考核对象包括校区所属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具体分两部分同时进行:
      1.校区党工委对各党总支负责人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2.各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负责人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重点围绕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全面系统传达学习、宣讲培训、宣传报道、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联系实际、融会贯通、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情况。
      (二)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抓好基层党组织基本建设,特别是优化党支部设置,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监督职能等情况;在参与学校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本单位综合改革、推动教学科研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中心任务和各项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建带群团建和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
      (五)整改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六)发展党员专项工作情况。完成2017年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做好高学历高职称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思路等情况。
      (七)针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
      三、述职评议考核步骤
      (一)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级工作部署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深入基层支部和党员师生,掌握工作进度,梳理差距不足,听取意见建议,抓紧完成尚未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校区党工委和各党总支班子成员要尽职尽责,深入到基层全面了解情况,精准发现问题,作为述职点评的重要依据,督查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推动解决。
      (二)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主抓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报告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突出问题,防止“偏虚空飘”,防止用面上工作成效代替亲力亲为投入,防止用普遍性问题代替个性化不足。一是总结工作要实,逐条逐项总结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体现本单位基层党建特色。总结成效部分,篇幅一般不超过1/2 。二是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实,认真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查找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完成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努力方向要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务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三)严肃开展述职评议考核。由校区党工委、各党总支负责人分别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根据实际邀请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评议考核。述职评议由个人现场述职和领导点评两个环节组成。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实事求是述职,紧扣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抓党建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听取述职后,所属上级党组织书记进行点评,会上可根据述职情况进行问询。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测评,由参会评议人员根据述职评议、日常了解、督查检查等情况,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
      二级党组织所属党总支和党支部较多或已开展过相关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采用书面述职方式,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述职考核评价意见经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述职党组织书记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五)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师生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结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会后整改落实任务,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四、相关要求
      校区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做出合理安排,在2017年寒假前完成本单位党支部负责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将开展党支部负责人2017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及结果于2018年1月5日(周五)12:00前报至校区党政办公室。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