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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党工委关于推荐中共暨南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珠海校区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党总支:

      根据暨南大学党委《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筹备召开中共暨南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暨党发〔2018〕13号)精神,学校党委决定,拟于今年3月底召开中共暨南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为全力做好这次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区党代表

     (一)明确党代表名额

      按照学校党委文件分配到校区的党代表名额为16名(含1名学生党员代表),按照20%的差额比例,校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20名,(含2名学生党员代表)。代表结构要注意代表性、先进性和普遍性。各单位均要有一定的代表,并且要保证相当数量的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及高中层次的管理干部,也要考虑妇女、工人、学生代表等。

      校区党工委根据各党总支党员人数比例,下达各总支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具体如下表 :

  位

在职教工党员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学生党员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人文学院党总支

3 1

翻译学院党总支

3 1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

3 1

电气信息学院包装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联合党总支

4 1

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5 0

合计

18 4

     (二)工作安排

      1.各总支根据校区党工委分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酝酿协商本单位党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于7日上午12点前将名单提交校区党政办; 

      2.校区党工委7日下午2:40在238会议室召开党工委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20%的差额比例,确定校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各党总支组织所属党支部酝酿校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将结果于8日下午下班前报校区党政办公室;

      4.校区党工委根据各党支部提名情况加以集中,提出校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于9日上报学校党委。

      二、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名员

      (一)按照学校党委文件,学校第十届党委会设委员27名;纪委设委员13名。

      (二)工作安排

      1.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第十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预备候选人进行第一轮酝酿提名(提名名额含差额)。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即每个支部推荐提名的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为 33名,纪委委员预备候选人为16名(学校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册,将于7日下午校区党工委扩大会议后发放);

      2.各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提名情况加以集中,提出不超过33人的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和不超过16人的纪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于8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提交校区党政办;

      3.校区党工委将根据各党支部提名情况加以集中,提出校区酝酿的学校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纪委委员预备候选人第一次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党委。


      附件: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筹备召开中共暨南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关于筹备召开中共暨南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附件)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